1. 我們的角色與適用範圍
就你因查詢二線清數、免TU貸款、私人貸款、清卡數或樓宇按揭而提供的個人資料,清數專家(二線清數救星)屬《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下的資料使用者,須遵守條例及其六項保障資料原則。
本政策適用於:本網站的查詢表單、經電話或即時通訊平台向我們作出的查詢、以及在服務過程中我們所收集的相關資料。本政策不適用於:你其後直接與任何持牌財務機構、銀行、律師或會計師之間的往來——該等機構有其獨立的私隱政策與收集聲明,你應另行閱讀。
條例的六項保障資料原則分別是:原則1 收集目的及方式;原則2 準確性及保留期間;原則3 使用;原則4 保安;原則5 資訊須在一般情況下可提供;原則6 查閱個人資料。以下條款按此架構編排。
2. 收集的資料類別
我們只收集為處理你的查詢所必需或你自願提供的資料。下表列明類別、常見例子與是否必需:
| 類別 | 常見例子 | 階段 | 是否必需 |
| 聯絡資料 | 姓名或稱謂、電話號碼、WhatsApp帳號、電郵(如提供) | 初步查詢 | 必需(否則無法回覆) |
| 查詢內容 | 債務類型、大概金額、每月供款壓力、希望解決的問題 | 初步查詢 | 自願,但影響評估準確度 |
| 財務概況 | 收入範圍、負債機構數目、是否有逾期、是否業主 | 免費評估 | 自願 |
| 身份與住址證明 | 身份證、三個月內住址證明 | 正式申請 | 由有關機構要求 |
| 收入與負債文件 | 薪金入賬紀錄、稅單、MPF紀錄、銀行流水、月結單、還款表 | 正式申請 | 由有關機構要求 |
| 物業資料(如適用) | 物業地址、樓契或買賣文件、現有按揭還款紀錄 | 涉抵押方案 | 由有關機構要求 |
| 通訊紀錄 | 查詢往來訊息、通話摘要(如有記錄) | 全程 | 作跟進與服務質素之用 |
| 技術資料 | 頁面、時間、停留時間、裝置、瀏覽器、來源、粗略地區;第三方字型服務亦可能接收IP位址 | 瀏覽網站 | 技術性,見第11節 |
一個實務建議:在初步階段,你不需要提供身份證號碼、完整帳戶號碼或任何文件正本。只在你決定進入正式申請、並清楚知道是向哪一間機構遞交時,才提交核實文件。相關步驟與所需文件見申請流程。
3. 我們不會收集、也不應被要求的東西
這一節寫出來,是為了讓你有一個可對照的標準——不論對方是我們還是任何其他機構:
- 網上銀行或電子錢包登入密碼——任何理由都不應提供。
- 一次性驗證碼(OTP)——它是用來授權交易的,不是用來核實身份的。
- 身份證、樓契或存摺正本——正常程序只需副本或現場核對。
- 把款項轉入個人戶口——不論說法是造流水、保證金、過牌費、手續費,都不應付款。《放債人條例》第29(10)條規定放債人不得就貸款收取利息以外的費用。
- 虛假或誇大的收入文件——我們不會協助製作,亦不會建議你提供,因為欺詐風險由你承擔。
更多騙案訊號見首頁防騙提示與免責聲明。
4. 收集方式與目的(原則1)
我們以合法及公平的方式,並僅為與服務直接相關的目的收集個人資料,收集範圍以足夠但不超乎適度為原則。收集目的包括:
- 回覆你的查詢,並提供一般資訊說明;
- 初步評估可行方向(例如應先考慮結餘轉戶、二線清數、免TU方案或需要專業意見);
- 在你同意下,協助整理及轉交申請所需資料給相關持牌機構或專業人士;
- 服務跟進、紀錄保存與服務質素改善;
- 遵守適用法律、監管或稽核要求。
5. 使用範圍(原則3)
我們只會就上述收集目的或與其直接有關的目的使用你的個人資料。如需用於其他新目的,我們會事先取得你的明確同意。
我們不會把你的資料用於:與你查詢無關的產品推廣(除非你另行同意,見第7節)、任何形式的資料買賣、或建立可對外提供的個人債務資料庫。
6. 披露與轉移
在以下三種情況下,你的個人資料可能被披露:
| 情況 | 對象類別 | 前提 |
| 為完成你要求的服務 | 持牌財務機構、銀行、律師、會計師或代名人(視方案而定) | 會讓你知道對象類別;涉及正式申請時由你決定是否遞交 |
| 你另行同意 | 你指定的第三者(例如你的配偶、擔保人或顧問) | 須有你的明確指示 |
| 法律或監管要求 | 法院、執法機關、監管機構 | 依法律、法院命令或監管要求 |
跨境轉移:我們的服務以香港為基礎,一般不會為服務目的把你的個人資料轉移至香港以外地方。惟部分技術服務(例如字型服務或雲端郵件)的伺服器可能位於香港以外,屬技術性傳輸。若日後有任何實質的跨境轉移安排,我們會事先說明。
7. 直接促銷政策
我們現時不會把你的個人資料用於直接促銷。若日後開展直接促銷,我們會依條例第六A部:
- 事先以明確易讀的方式通知你擬使用的個人資料類別,以及擬促銷的標的類別;
- 取得你的明確同意(不作出回應不等於同意);
- 提供免費、易於使用的方式讓你隨時要求停止;
- 在收到你的拒絕通知後停止使用。
條例對違反直接促銷規定訂有刑事責任:一般違反行為的最高刑罰為罰款港幣50萬元及監禁3年;若涉及為得益而向第三者轉移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用途,最高刑罰為罰款港幣100萬元及監禁5年。這也是為什麼你不應把資料交給來源不明的「貸款中介」——他們轉手你的資料,可能同時觸犯刑事罪行。
8. 準確性與保留期(原則2)
我們會採取合理步驟確保所持有的個人資料準確;若你告知資料有變(例如電話號碼或收入狀況),我們會盡快更新。
保留期方面,條例規定資料保留時間不得超過達成其收集目的所需的時間。我們的做法是:
- 一般查詢:未進入申請階段的查詢紀錄,於完成跟進後的合理期間內刪除或匿名化。
- 已進入申請或有服務往來:按服務需要及可能的法律、稽核或爭議處理要求保留,之後刪除。
- 你的刪除要求:若我們已無需要為原本目的保留該等資料,會依要求刪除;若仍有進行中的服務或法律上須保留的紀錄,會向你說明原因與預計期間。
重要區分:我們刪除本公司紀錄,並不會改變信貸資料服務機構的紀錄。按《個人信貸資料實務守則》,帳戶還款資料一般可保留五年;若曾拖欠還款超過60日,該等拖欠資料可由最後清還拖欠款項的日期起計再保留五年;而在帳戶全數清還後結束、且結束前五年內沒有重要欠帳的情況下,你可依守則第2.15條在帳戶結束後五年內要求刪除。完整說明見免TU貸款頁的紀錄時鐘與申請流程。
9. 資料保安(原則4)
我們會採取切實可行的步驟保障個人資料免受未經授權或意外的查閱、處理、刪除、喪失或使用,包括:
- 限制可接觸客戶資料的人員範圍,按「需要知道」原則處理;
- 裝置與帳戶以密碼保護,避免在共用或公開裝置存放客戶文件;
- 不在公開群組或社交平台傳送任何客戶文件或個人資料;
- 完成用途後刪除不再需要的文件副本與訊息附件;
- 如發現資料外洩,會評估影響並按情況通知受影響人士及有關機構。
必須坦白說明:互聯網傳輸與電子儲存無法保證絕對安全。若你希望減低風險,可只傳送當前步驟必需的文件,並在完成後自行刪除對話中的敏感圖像。
10. 你的查閱與改正權(原則6)
你有權:
- 確認我們是否持有你的個人資料;
- 查閱該等資料並取得複本;
- 要求改正不準確的資料。
法定時限與程序:
| 事項 | 規定 |
| 依從查閱或改正要求 | 須在收到要求後40日內依從 |
| 如無持有所要求的資料 | 仍須在40日內以書面通知你並無持有 |
| 如拒絕要求 | 須在40日內以書面通知並述明拒絕理由 |
| 拒絕理由的紀錄 | 須就拒絕理由備存紀錄四年 |
| 如不能在40日內完全依從 | 須在該40日期間內以書面告知原因,並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依從 |
| 費用 | 條例允許收取費用但不得過高;我們一般查詢紀錄的查閱不收費,如涉大量資料會先書面通知預計費用 |
提出方法:致電 57255092,或經聯絡我們頁面提出,請註明「查閱/改正資料要求」。為保障你,我們可能需要先核實你的身份。
要注意的界線:我們只能改正本公司持有的資料。若你要更正的是信貸報告內容,須向有關信貸資料服務機構及信貸提供者提出;相關程序與時限見免TU貸款頁。
11. Cookie與技術資料
本網站不設前台會員登入或廣告追蹤像素;網站設有第一方人流統計,記錄頁面、瀏覽時間、有效停留時間、裝置、瀏覽器、來源及粗略地區。訪客識別碼存在瀏覽器工作階段儲存空間;查詢表格防偽及後台管理員登入使用必要的工作階段 Cookie。伺服器會暫時使用 IP 位址判斷粗略地區,但不在此統計資料庫儲存完整 IP。
誠實披露一項技術細節:頁面使用第三方字型服務(Google Fonts)載入字體,你的瀏覽器在載入字體時會向該服務發出請求,該服務因而可能取得你的IP位址、瀏覽器與裝置資訊。該等處理受其自身私隱政策規範,我們無法控制。若你希望避免,可在瀏覽器層面阻擋第三方字型載入(網站仍可正常閱讀,只是字體會改為系統字體)。
人流原始紀錄預設保留90日,每日彙總預設保留24個月;管理員可提早清除全部紀錄。若日後改變分析用途或資料類別,我們會更新本政策。
12. 第三方平台與他人資料
即時通訊平台:透過WhatsApp或其他平台傳送的訊息,同時受該平台自身的條款及私隱政策規範,我們無法控制平台如何處理其伺服器上的資料。若你對此有顧慮,可改用電話聯絡。
他人的個人資料:除非已獲該人同意,否則你不應向我們提供第三者的個人資料(例如擔保人、配偶或親屬的收入與聯絡資料)。若你提供,我們會假定你已取得其同意,並按同一政策處理該等資料。
未成年人:本網站的服務對象為成年人。我們不會刻意收集未成年人的個人資料。
13. 投訴途徑
你可先聯絡我們處理任何私隱疑問。若未能解決:
-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可提出書面投訴,公署熱線 2827 2827。
- 公司註冊處放債人註冊辦事處:涉及持牌放債人的行為,電話 2867 2634、電郵 mlu@cr.gov.hk。
- 香港警務處:涉及恐嚇、騷擾或可疑騙案。
上述聯絡資料按公開資料整理,可能有所變更,請以有關機構最新公布為準。完整投訴途徑表見免責聲明第14節。
14. 修訂與聯絡
本政策可能因法例、技術或服務調整而更新,更新後即時生效,並以本頁所示的最後更新日期為準;重大改動會在本頁顯著標示。
有關私隱事宜或查閱/改正資料要求,請致電 57255092、WhatsApp,或前往聯絡我們。有關內容性質與責任限制的說明見免責聲明;有關我們的資格與服務範圍見關於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