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線清數常見問題|清數專家

二線清數常見問題

二線清數、二線財務、二線貸款78條問答:法例上限、利率計算、TU評級、卡數整合、追數程序、債務重組與破產成本,一頁講清。

先講最常被問的一句:二線清數不是減債,而是把多筆高息債務整合成一筆、只向一間機構還款。本頁以香港現行法例與公開資料為依據,把78條真實問題分成11個主題,逐條給出可核對的答案。想先看服務內容,可到二線清數頁;想知道申請步驟,見申請流程。

關鍵數字速查

香港清數與債務相關法定及市場關鍵數字
項目數字依據/備註
法定最高實際年利率48%《放債人條例》第163章,2022年12月30日起由60%下調
敲詐性利率門檻36%同日由48%下調,法庭可重新審視交易
超逾上限放貸刑罰罰款50萬元及監禁2年(簡易程序)/罰款500萬元及監禁10年(公訴程序)條例罰則
無牌放債刑罰罰款10萬元及監禁2年另無權在法庭追討本金及利息
收取利息以外費用最高罰款10萬元及監禁2年包括中介向借款人收取報酬或開支
貸款協議簽署期限協議訂立後7天內、款項貸出前條例第18條,不符合者不得強制執行
TU信貸評分1,000至4,000分,A至J共10級環聯不公開官方完整對照,坊間對照僅供參考
帳戶還款資料保留期5年《個人信貸資料實務守則》,逾期紀錄由全數清還日起計5年
破產公眾紀錄保留期8年由宣布破產起計;解除後可按守則於解除日起5年刪除相關還款資料
債務追討時效6年(簡單合約)/12年(契據)《時效條例》第347章第4條
小額錢債審裁處上限75,000港元,入稟費20至120港元2018年12月起由5萬元調高,無須律師代表
破產呈請成本呈請費約1,045港元+破產管理署按金約8,000港元(債權人呈請約11,250港元)首次破產一般4年自動解除
IVA成本一般由20,000港元起,代名人預繳按金約12,150港元需債務總額75%以上債權人同意

數字為2026年9月整理之公開資料,政策及收費會不時調整;正式決定前請以有關政府部門、法院或機構最新公布及書面報價為準。

基本概念:二線清數、二線財務、二線貸款

三個關鍵詞經常被混用,但一個講用途、一個講機構、一個講產品。分清楚,比較時才不會拿蘋果比橙。

法例與監管:《放債人條例》第163章

這一組是全頁最值得記住的部分。知道法例寫什麼,你就能在三句對話內判斷對方是否正規。

利率、收費與計算

這一組決定你最終付多少錢。記住一句:利率決定你付多少,年期決定你何時停止付。

審批、文件與資格

審批看三樣:身份、可核實的還款來源、現有負債。文件齊備是最快的捷徑。

TU信貸評級與紀錄保留

評級決定你拿到什麼利率,紀錄保留期決定你要等多久。兩者都有明確規則可循。

卡數、循環利息與結餘轉戶

大部分清數個案的源頭都在信用卡。搞清楚循環利息的數學,就明白為何要盡早處理。

按揭、供樓與DSR

有置業或轉按計劃的話,清數的時機比方案本身更重要。

追數、律師信與法律程序

這一組回答的是最令人恐慌的問題。恐慌通常來自資訊不足,而不是實際處境。

不是。律師信屬要求還款的正式通知,信中的還款期限多由發信方自行設定,而非法定期限。

但若之後收到法院文件如傳票或令狀,就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回應,否則可能被頒缺席判決。此時應盡快取得法律意見。

申索上限為75,000港元,2018年12月起由50,000元調高。入稟費按金額分級:不超過5,000元收20元、5,000至25,000元收40元、25,000至50,000元收70元、50,000至75,000元收120元。

審裁處程序無須律師代表,亦不可申請法律援助,且不能頒發禁制令或強制執行令。

一般民事欠款不會自動凍結戶口。債權人須先取得法院判決,再申請執行程序(例如扣押債款令);破產程序中則另有法定安排。

任何聲稱可即時封戶、扣薪或阻止你出境的追討說法,都應要求對方指出法律依據。

任何人都不得使用暴力、恐嚇、非法騷擾,或向鄰居、僱主披露你的債務。

你可要求對方出示身份及授權文件、拒絕開門,並記錄事發時間、人數與經過;受到威脅應立即報警。

債務重組、IVA、DRP與破產

當「再借一筆」已經解決不了問題,就要看這一組。成本與紀錄後果差異很大,值得逐項比較。

債務重組是統稱。DRP是與債權人直接協商的非法定安排,程序簡單、費用較低,但沒有法院保護,債權人可隨時退出或繼續追討。

IVA是《破產條例》下的法定安排,需委任代名人、向法院申請臨時命令,並取得債務總額75%以上債權人同意;通過後對全體債權人有約束力。

五個階段:一,諮詢專業人士評估財務狀況;二,由代名人擬定建議書,列出資產、負債、收支與還款方案;三,向法院申請臨時命令,暫停債權人追討行動;四,召開債權人會議表決,需佔債務總額75%以上同意;五,方案通過後按期履行,由代名人監督分配款項。

市場資料顯示一般由20,000港元起,視個案複雜程度而定。常見項目包括向代名人預繳按金約12,150港元、代名人費用、律師費、高等法院相關費用、報章公告費及雜費。

實際金額須以個案報價為準,並應要求對方以書面列出每項費用。

因為法定表決門檻以債務金額計算:出席並投票的債權人中,代表債務總額75%以上者同意,方案才獲通過並對全體債權人生效。

因此持有最大額債務的機構,其態度往往是成敗關鍵。

代名人是IVA程序中受委任的專業人士,通常為會計師,負責擬定與呈交建議書、召開及主持債權人會議、監督方案執行與分配款項,並向法院負責。

其費用及預繳按金屬IVA主要成本之一。

債務人自行呈請,須向高等法院繳付呈請費約1,045港元,並向破產管理署繳付按金約8,000港元;債權人呈請的按金約11,250港元。

若委託律師或代辦,另需服務費用。收費會不時調整,入稟前應查核最新公布。

首次破產一般在破產令頒下後4年自動解除;若破產人不合作或有特定情況,破產期可延長,最長可達8年。

解除破產後,公眾記錄仍可由宣布破產起計保留8年,故對信貸申請的影響會延續一段時間。

部分職業有特別限制或須向專業團體申報,例如涉及處理他人資金、需要專業資格或特定授權的崗位。破產亦限制擔任公司董事,並涉及資產處置。

正因如此,不少人會先評估IVA是否可行,再決定是否走破產。

簡化判斷:還得起、只是節奏亂,先看清數或結餘轉戶;還得起但息太重、需要協商,看DRP或IVA;怎樣算都還不完,才評估破產。

香港有非牟利社會服務機構提供免費債務輔導及理財諮詢,可協助整理收支、比較方案並提供情緒支援。取得中立意見,再決定要不要付錢做任何安排。

騙案、中介與過牌費陷阱

一句可以記一世:正規貸款永遠不會要你在放款前先付錢。

指有人聲稱要先付一筆款項,才可把你的申請轉介、過戶或加快批核,名目可能是過牌費、包批費、加快費或保證金。

放債人不得收取利息以外費用,任何放款前收費的要求都屬高風險,常見於冒認財務公司的騙案。

常見警號包括:

  • 要求先付任何費用或先過一筆錢造流水
  • 索取網上銀行密碼、一次性驗證碼或身份證正本
  • 只用即時通訊帳號聯絡,沒有固定電話與地址
  • 拒絕以書面列出實際年利率與總還款額
  • 催促即時簽約、不讓你帶走合約副本細看
  • 聲稱百分百批核、不論TU一律過

我們的服務、收費與流程

最後一組講我們自己:不承諾批核、不收前置費用、不催促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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